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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 105年08月11日)
第 7 條
專責人員應依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之規定參加在職訓練,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或妨礙專責人員參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