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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  ( 85年02月05日)
第 4 條
本臺之任務如下:
一、對國外地區傳播新聞及資訊,樹立國家新形象,促進國際人士對我國之正確認知,及加強華僑對祖國之向心力。
二、對大陸地區傳播新聞及資訊,增進大陸地區對臺灣地區之溝通與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