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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出版金鼎獎獎勵辦法  ( 100年05月02日)
第 2 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如下:
一、發行數位出版品之法人、團體或公(協)會。
二、對數位出版產業有特殊貢獻或成就之個人、法人、團體或公(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