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 98年09月14日)
第 9 條
電影片製作業申請核准函及完成證明之審議,由行政院新聞局及其所遴聘相關專業人士組成審核小組為之;審核小組置委員五人至九人。

前項核准函及完成證明之核發,應有全體審核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作成決議。未獲同意者,得通知申請人補正後重新申請。

審核委員應秉持利益迴避原則,公正執行職務。

審核委員為無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