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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 109年05月19日)
第 8 條
董事長有第四條至前條所定情事之一者,應予更換或解聘,由文化部就董事中或另遴選適任人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