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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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法
第 七 章 附則
( 107年06月13日)
第 50-1 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申請許可、審查、核發、換發、補發證照,應向申請者收取許可費、審查費及證照費;其收費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