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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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 105年10月13日)
第 19 條
本法第四十八條所稱完成以數位化技術,向全部訂戶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係指完全關閉類比訊號,僅以數位化技術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