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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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
第 一 章 總則
( 109年05月13日)
第 1 條
為處理政府、政府投資之事業及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持有民營無線電視事業之股份,維護媒體專業自主,並提升無線電頻率之使用效益,以追求優質傳播文化,特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