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 103年05月02日)
第 5 條
本辦法各獎項之評審,由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審酌下列事項為之:
一、內容創意。
二、製作水準。
三、表現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