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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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籌設辦法
( 105年12月22日)
第 6 條
營運計畫之系統設置時程及預定開播時間事項,應載明內容及檢附文件如下:
一、有線廣播電視工程分期設置圖並劃分工程分期區域。
二、工程設置預定時程及預定開播時間表。
三、系統工程分期範圍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