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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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組織法
( 112年05月17日)
第 3 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
一、考選政策、制度、法規之資料蒐集、規劃、擬訂、研究發展及公務人才招募。
二、公務人員考試之典試、試務及業務法令之擬議、解釋。
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之典試、試務及業務法令之擬議、解釋。
四、國家考試試題之編製、管理、分析及測驗技術之研究發展。
五、國家考試數位發展及資通安全防護之規劃及管理。
六、其他有關考選行政事宜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