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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處務規程  ( 112年07月27日)
第 5 條
本部設下列司、處、室:
一、綜合規劃司,分五科辦事。
二、高普考試司,分三科辦事。
三、特種考試司,分四科辦事。
四、專技考試司,分五科辦事。
五、測驗發展司,分四科辦事。
六、數位國考及資訊管理司,分四科辦事。
七、秘書處,分四科辦事。
八、人事室。
九、會計室。
十、統計室。
十一、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