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考選部處務規程  ( 112年07月27日)
第 8 條
特種考試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典試委員會組織、典試之擬議及試務。
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法令之擬議及解釋。
三、其他與掌理業務相關及交辦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