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命題規則  ( 112年12月28日)
第 10 條
委員命題於其本人、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應考時,應行迴避。違反規定經發現者,爾後不再遴聘。

委員命題應親自為之,並嚴守秘密。如有洩漏,依典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