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  ( 112年07月13日)
第 9 條
題庫試題應設定用途、所欲測量之知能、命題單元及難易度等屬性,並視實際需要,依科目編製成套,或依單元編號保管。

題庫依科目編製成套試題之使用,應於考試前,由各該考試之典試委員長,或商請各組召集人、典試委員抽選之。

題庫依單元編號保管試題之使用,應於考試前,由各該考試之典試委員長商同或商請各組召集人、典試委員抽審之;必要時,並得就其內容予以調整,其調整處應簽章。

採電腦化測驗之考試,應抽選難易度相當之第二套試題,以備偶發事件發生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