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 110年09月22日)
第 3 條
考選部應蒐集或洽請各機關(構)、團體、學校或個人推薦各專長領域學者專家,經審查符合資格後納入典試人力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