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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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
( 112年12月28日)
第 3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具有附表一所定應考資格,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得應各該類科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