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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 112年12月07日)
第 2 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二等考試、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

前項二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二級考試;三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四等考試相當於普通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