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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呼吸治療師考試規則  ( 112年07月20日)
第 6 條
本考試應試科目:
一、心肺基礎醫學(包括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
二、基礎呼吸治療學(包括呼吸治療倫理)。
三、呼吸治療儀器設備學。
四、呼吸器原理及應用。
五、重症呼吸治療學。
六、呼吸疾病學。

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測驗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