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  ( 108年01月14日)
第 9 條
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應試科目如下:
一、建築計畫與設計。
二、敷地計畫與都市設計。
三、營建法規與實務。
四、建築結構。
五、建築構造與施工。
六、建築環境控制。

本考試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如下:
一、營建法規與實務、建築構造與施工:採測驗式試題。
二、建築結構、建築環境控制: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三、建築計畫與設計、敷地計畫與都市設計:採申論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