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規則  ( 107年12月11日)
第 13 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衛生福利部查照。申請全部科目免試經核准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