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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 112年06月20日)
第 9 條
本考試均採筆試方式行之。

第一階段考試應試科目如下:
一、材料力學。
二、工程材料與土壤力學。
三、鋼筋混凝土。
四、平面測量與營建管理。

第二階段考試應試科目如下:
一、土壤力學及土壤動力(含地震工程)。
二、基礎工程與設計。
三、工程地質及工址調查。
四、岩石力學與隧道工程及山坡地工程(含水土保持工程)。

本考試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及考試時間如下:
一、第一階段考試應試科目均為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題型,考試時間均為二小時。
二、第二階段考試應試科目均為申論式試題題型。土壤力學及土壤動力(含地震工程)、工程地質及工址調查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基礎工程與設計、岩石力學與隧道工程及山坡地工程(含水土保持工程)考試時間均為四小時。

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第一階段考試:
(一)材料力學占百分之二十。
(二)工程材料與土壤力學占百分之三十。
(三)鋼筋混凝土占百分之三十。
(四)平面測量與營建管理占百分之二十。
二、第二階段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