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銓敘部人事制度研究改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 82年01月29日)
第 3 條
本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由部長聘請有關學者專家擔任,聘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

本會置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各一人,由部長就委員中聘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