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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人員升任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 104年04月08日)
第 7 條
本會會議紀錄,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委員人數及姓名。
二、會議主席、出席委員及紀錄人員姓名。
三、開會日期、時間及地點。
四、受甄審人人數、姓名及其原任官稱。
五、決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甄審應予記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