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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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 84年01月25日)
第 10 條
本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