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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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 112年06月20日)
第 5 條
本會開會時,以主任委員為主席,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為主席。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均不能出席時,由主任委員指定之委員代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