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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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 86年04月02日)
第 10 條
甄審會會議紀錄,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委員人數及姓名。
二、會議主席、出席委員及紀錄人員姓名。
三、開會日期、時間及地點。
四、受甄審人人數姓名及其原敘資位。
五、決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甄審應予記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