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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官學院處務規程  ( 103年09月15日)
第 9 條
評鑑發展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培訓、性向測驗、工作職能之研究及執行事項。
二、關於公務人員升任官等訓練之執行事項。
三、關於高階公務人員培訓技術、方法與教材之研究及執行事項。
四、關於評鑑訓練課程、教材、評鑑向度、評鑑量表及評鑑標準之研究發展事項。
五、關於受訓學員訓後服務規劃執行事項。
六、關於其他評鑑研究及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