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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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
( 112年04月26日)
第 1 條
銓敘部為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基金)之收支、管理、運用及其他依法令受委任或委託辦理之事項,特設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