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 110年10月12日)
第 12 條
本條例第二十四條所稱改任之等階,其官階由銓敘部按改任人員原經依法敘定之本俸俸級,就警察人員俸表所列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