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 五 章 保險給付 第 一 節 通則
( 112年08月09日)
第 39 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所定意外傷害,不包含本法第三十九條或第四十條所定因犯罪或詐欺行為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