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113年01月11日)
第 3 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公務人員及第一條第二項所定人員依法自繳之費用,指公務人員、政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依法定提撥費率按月繳付基金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