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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 111年09月23日)
第 49 條
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一款所定因公死亡,應符合下列要件:
一、情勢要件:指執行搶救災害(難)、逮捕罪犯或執行與戰爭有關任務時,陷入危及生命安全之艱困情境。
二、奮勇要件:面對前款艱困情境,仍奮不顧身,繼續執行任務或防阻死傷擴大,致犧牲個人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