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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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 五 章 年資制度轉銜
( 112年10月05日)
第 124 條
依本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及第八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請領退休金者,應填具退休金給付申請書,併同相關年資證明等文件,由原服務機關、改隸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向審定機關申請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