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 112年03月15日)
第 8 條
其他天然災害造成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必須撤離或疏散時,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