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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法   第 三 章 決算之審核 ( 100年05月25日)
第 27 條
立法院對審核報告中有關預算之執行、政策之實施及特別事件之審核、救濟等事項,予以審議。

立法院審議時,審計長應答覆質詢,並提供資料;對原編造決算之機關,於必要時,亦得通知其列席備詢,或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