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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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12年05月05日)
第 2 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以下簡稱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包括營業基金、作業基金、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預算之編製,依本辦法辦理。
前項各類特種基金,合稱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