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會計法   第 三 章 會計事務程序 ( 111年06月15日)
第 68 條
帳簿及重要備查簿內,如有重揭兩頁,致有空白時,將空白頁劃線註銷;如有誤空一行或二行,一列或二列者,應將誤空之行列劃線註銷,均應由登記員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