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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   第 三 章 會計事務程序 ( 111年06月15日)
第 73 條
各種帳簿之末頁,應列經管人員一覽表,填明主辦會計人員及記帳、覆核等關係人員之姓名、職務與經管日期,並由各本人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