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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核處理準則   第 一 章 總則 ( 107年05月14日)
第 8 條
各機關主(會)計單位為供內部審核之參考,應蒐集下列各項有關資料:
一、組織與職掌。
二、人力配備。
三、計畫目標。
四、程序與方法。
五、其他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