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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處室審核會議議事規則  ( 88年07月27日)
第 4 條
應行提出審核會議報告之事項如左:
一、審計處室各單位在一定期間內之審計業務辦理概況。
二、審計業務內規之訂定、修正事項。
三、地方政府總決算及附屬單位決算暨特別決算之審定情形。
四、其他重要案件及處長、室主任批交報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