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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 109年07月13日)
第 23 條
法官助理工作內容如下:
一、協助法官辦理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