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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 91年01月30日)
第 10 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未經許可,不得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及水文測量活動。

前項行為之查察及取締,由海岸巡防機關執行,必要時,得會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