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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  ( 89年11月24日)
第 5 條
會場樓上北區旁聽席設六十三個席位,供政府官員、立法委員助理及臨時來院採訪記者等使用。必要時,得由本院議事處視實際情況,酌予開放,供人民旁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