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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辦事細則(102.12.30訂定)  ( 104年12月31日)
第 12 條
第一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駐在單位鈔券運送及協助民眾存、提款護鈔之安全維護。
二、防詐騙、防搶等刑事案件之防範與處置。
三、駐在單位廳舍、重要設施及人員之安全維護。
四、其他有關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