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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處務規程  ( 112年11月16日)
第 13 條
下水道永續營運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下水道永續營運政策與制度之規劃及推動。
二、下水道永續營運法規之擬議及執行。
三、下水道永續營運管理計畫之擬訂、推動及中央管設施之督導、管理。
四、下水道因應氣候變遷調適策略與下水道溫室氣體排放減量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五、下水道空間科技、地理資訊、營運管理之技術與標準訂定、資訊蒐集、系統建置及管理。
六、下水道營運管理、能(資)源再利用與廠站更新及節能延壽之推動、評鑑及技術發展。
七、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建設之規劃、研議及推動。
八、專用下水道輔導與管理機制之建立及推動。
九、下水道防災整備計畫之擬訂及推動,防災業務及災後復建工程計畫之督導,災後防救業務處理及災害調查統計彙報。
十、其他有關下水道永續營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