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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定殯葬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 110年11月30日)
第 6 條
殯葬服務業應配置適當管理人員及相當資源,負責規劃、訂定、修正與執行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