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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   第 二 章 被保險人及保險效力 ( 109年06月03日)
第 8 條
符合前條規定之被保險人,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符合加保資格之當日零時起算。

前項保險效力於被保險人喪失加保資格之前一日二十四時停止。但死亡者,於死亡之當日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