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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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四 章 宗地估價 第 一 節 通則
( 102年12月20日)
第 85 條
一宗土地內有數種不同法定用途時,應考量其最有效使用及各種用途之相關性及分割之難易度後,決定分別估價或依主要用途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