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保送現職警察人員進修辦法
( 102年10月30日)
第 2 條
保送現職警察人員進修分國內、國外兩種:
一、國內進修:係指入國內大專校院進修與警政有密切關係系科者而言。
二、國外進修:係指入國外大專校院進修與警政有密切關係系科者而言。